编者按:网购为消费者提供了便利,同时也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在“双十一”这一年一度的电商盛会时期,宁阳县局积极践行民生警务,构建民意主导警务的安全防范模式,针对各类诈骗案件,以强化宣传为抓手,以警企合作为纽带,以强化监管为根本,坚持源头治理,用实策出实招,不为压降犯罪空间,提高群众防范意识,达到控发案降损失的目的,打好“双十一”期间防诈骗工作攻坚战。
巧借东风 盘活社会资源
一是借力攻坚强宣传。以派出所警务活动为主导,以防范宣传活动为牵引,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依托社区(农村)举办各项防范诈骗宣传活动,集中开展网络(电信)诈骗案件防范专题宣传会,邀请社区工作者、治安积极分子、老党员老干部等参与会议,由各社区民警通报辖区诈骗案件的发案情况,动员与会人员深入群众内部做好宣传防范普及工作。二是借势推进巧宣传。借助省、市集中宣传防范诈骗的时机,强化防范宣传攻势,在辖区各大超市、银行、商业街、农村集市等群众密集地域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彩页、现场以案说法等形式,对近期高发的诈骗案件进行定向宣传,达到宣传一点、辐射一片的目的。三是借访宣传贴民心。利用民警走访群众的时机进行宣传,将电信诈骗种类、惯用手段及如何防范的宣传资料张贴在社区墙上、发放到群众手中,并耐心地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和妇女等容易受骗的重点群体进行宣传教育,告诫群众不要相信以各种理由索要财物的陌生电话或短信,提醒大家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信息,不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存款、银行卡等情况,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等,如果上当受骗,及时向警方报案。通过与群众面对面话家常,进一步增进了警群关系,同时也把防范意识种进了群众心中,达到了提醒一人、警醒一片的目的。
快速反应 把握处警节奏
一是突出“第一时间”。突出接警反应时间,依托县局指挥调度中心对涉及诈骗的警情实施第一时间快速反应,采取就近处警原则第一时间接警、第一时间出现场、第一时间实施案件侦办、第一时间冻结对方帐户,最大限度地降低受害人财产损失。二是保证“第一效率”。对涉及诈骗的案件,无论案值大小实施局领导跟案追踪问效,从案件受理、侦破、挽损等多个环节全程贴靠案件,确保快速及时跟进处置,提高破案率降低负面影响。同时,加强刑侦、派出所及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及时沟通对接,合理串案并案,实施区域合作,提高诈骗类案件侦破的效率。三是落实“第一责任”。按照谁接警谁跟进的原则,进一步夯实责任,在案件侦破过程中要求接警处警人员准确把握案件介入时间,及时掌握关键证据,合理区分警力部署,增强打击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避免打草惊蛇确保一击中的。
强化协作 编织防范网络
一是加强宣传预警。建立应急预警机制,对辖区近期发生的诈骗案件进行分析研判,摸清发案时段、地点、作案交通工具等特点,并把分析研判情况第一时间告知群众,通过宁阳民生警务平台和微信群发布预警信息,利用农村“大喇叭”进行宣传广播,提高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有效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活动。二是开展警企合作。加强和电信网络运营商的合作,注重网上巡查和敏感信息的反馈,对网上和移动客户端出现的违规违法信息及时预警,通过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的方式告知辖区群众,及时向辖区群众辟谣,不给诈骗分子实施诈骗留下可乘之机。三是实施警银联动。畅通沟通渠道,及时将最新诈骗案情、预警直接通报至各银行,以便银行前台工作人员、柜台操作人员尽快掌握案情及防控措施。协调银行大堂经理和安保人员加入诈骗防范队伍,做好止付挽损环节工作,对有疑问的汇款人员由大堂经理出面做好柜面劝阻工作,并及时将情况通报公安机关,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诈骗案件打防管控工作。
加强监管 规范行业秩序
一是强化物流寄递行业管理。为确保“双十一”物流高峰期行业安全,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寄递业从业场所开展安全检查。根据物流寄递业管理要求,加强对“收货、送货”两个关键环节管控,督促企业落实三个100%管理制度,督促从业人员对寄件人、收件人基本信息进行详细登记采集,督促从业人员增强敬业意识,减少“丢件、失件”等问题的产生,保障消费者和网商的合法权益。二是强化网商从业人员培训。为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宁阳县局定期组织网商从业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学习《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侵权责任法》和《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从业人员的诚信意识和法纪观念。三是强化企业经营监管。定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企业进行检查,对其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管,防止出现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同时,建立与企业经营人员定期沟通机制,保障企业的合法利益,积极为企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编后语:有效降低诈骗案件的发生,防范是前提,只有切实提高辖区群众防范诈骗的知晓率和普及率,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诈骗这一顽疾。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打击是关键,只有秉持对每一起诈骗案件紧追不放的态度,才能形成打击一人震慑一片的目的。防范诈骗活动不仅仅局限于“双十一”期间,这需要我们长期的坚持和不懈的努力,为达这一目标我们绝不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