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2015年以来,新泰市局出入境管理大队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简化公共服务流程的部署要求,推出五大便民利民、简化手续举措,积极顺应新时期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促进出入境管理服务工作再升级。
第一大实事:免提交户口簿,省内居民办证新福利
为贯彻落实党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求,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按照山东省公安厅部署要求,自7月1日起,本省户籍居民在省内申办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免提交户口簿。其中,未满16周岁申请人未办理居民身份证或需要通过户口簿证明监护关系,或者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存疑需进一步调查核实等情况,仍需提交户口簿。取消户口簿政策实施以来,已有六千余名群众享受到实惠。
第二大实事:加急证件时限缩短,急事需急办
第三大实事:取消台胞签注,深受台胞好评
为进一步便利台湾居民来往大陆,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1号)有关规定,7月1日起实施取消台胞签注政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只需持有效的台胞证即可停留居留,对此,出入境管理大队一是做好过渡期台胞签注受理审批工作的衔接。将台湾居民需申办签注入境或在大陆所持签注已到期的,按照现行规定正常受理审批,并确保6月30日以前签发完毕,对计划在7月1日后来往大陆的申请人,受理单位应告知其不必申请签注;二是向来新台胞做好宣传工作。除在大厅公开相关政策外,出入境管理大队特地来到四位来新常住台胞家中,向其宣传取消台胞政策,四位台胞及家人表示取消台胞签注政策,为其往来大陆提供出入境便利,赢得广大台胞的好评。
第四大实事:省内跨户籍地办理免交异地证明,手续更简便
为方便省内异地申请人办理出入境证件,便利群众就近办理,按照省厅出入境管理部署,自9月30日起,我省户籍居民(自重点管控地区迁入的重点人员除外)在省内跨户籍地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不包括赴台个人游、赴台定居)免提交居住、社保、在学等异地证明。省内跨户籍地办理出入境证件免提交异地证明是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深化改革、简化手续,为出入境申请人提供更多办证便利的一项服务举措。此举的推出进一步方便了在外就学及工作的大量的流动人口,免去了来往户籍地办理的奔波,进一步提高了服务水平,赢得了办事群众的一致称赞。
第五大实事:往来台湾通行证手续简化,方便两地往来
经过近一年的征求意见工作,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于12月28日启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管理工作规范》,新规范对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一是赴台团队旅游签注免交组团旅行社发票,团队旅游签注有效期也由原来的三个月一次延长为六个月一次,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人只需提交身份证即可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二是对大陆居民申请“应邀”“商务”“乘务”“学习”签注免交入台许可证,“学习”签注免交台湾高校录取通知书。三是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所生子女申请赴台湾定居且在大陆未办理户籍登记的,提交本人定居类入台许可证、《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中作为大陆居民一方的居民身份证。
结束语:新泰市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将秉承“出入有境、服务无境”的服务理念,紧密抓好五大实事,筑牢新泰出入境服务品牌,全面推进出入境管理服务工作提档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