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话叫“熊孩子一出手,警察都要抖一抖。”夸张吗?一点都不夸张。
最近听派出所的同事说到一件事,一位刚刚搬进新家的住户,发现楼上的小孩天天中午放学后,在家拍球,楼下不堪其扰,于是上楼协商。楼上家长称,孩子顽皮是天性,管教不了,请多体谅。楼下为了报复楼上,在网上买了一种“震楼器”反击,两家由争吵升级为互殴,经法医鉴定,双方均为轻微伤,最终两个家长都被处以治安拘留。
不知道经历了这次风波,这家的小孩是否变得安静规矩了。很多时候我们成年人看到顽皮的孩子做出一些出格的举动,往往不当回事:孩子嘛!大了就好了。但凡有深究的,家长就会觉得:你一个成年人跟小孩子过不去,好意思吗你?如果双方矛盾由此升级,那么一个“熊孩子”引发的报警很容易就摊上了。
出警民警表示不服!小孩子怎么了?小孩子不懂规矩,难道家长也不懂么?小孩子就可以拿‘天性’当闯祸的挡箭牌吗?
做了警察后,才发现生活中真的有很多这样的“熊孩子”。他们普遍缺乏红线意识,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些事情是绝对不能干的,等到碰了红线,通常都会付出极大的代价。可能有人会说:你这是危言耸听。我辖区一个高档住宅小区里,有个13岁的“熊孩子”,经常对停车位上的车辆搞“小动作”,要么拿着小刀划一下,要么拿着不锈钢水杯砸一下,被物业发现多次后,找他家长谈,家长说:孩子从小就调皮,打过也吓唬过,可是都没有用,真的拿他没办法。这一天,一位刚刚提了新车的业主,发现自己车的右后视镜,被人弄出了裂纹,当他将怀疑告诉孩子父母的时候,那对父母以孩子尚小、此事并无确凿证据反驳,并且指责对方“无理取闹、血口喷人”。他们不知道的是,这位业主患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当敲开“熊孩子”家门的时候,他就已经认定是对方干的了,并且手里还拿了把锤子,一来二去的争执中,锤子怒砸到熊孩子的头部,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
无论如何,伤害孩子的行为都是罪恶的。但是我想说的是,如果父母能在孩子被物业抓了现行时,就对孩子进行管教,告诉他损毁他人财物的后果,悲剧应该可以避免。
我去一所小学讲课,老师和我讲了这样一件事——中午,学生小毅恶作剧,将同桌小蕾的水杯弄倒后,让水全部灌进了桌洞里,小蕾哭了一场,告诉了老师,老师严肃批评了小毅。小毅不当回事,为了惩罚一下老师,放学后,用电话手表拨打了110报警电话,称被老师体罚和殴打,浑身是血不能动弹……这个报警,让3个民警调查、询问、做笔录,忙活到半夜。对于民警来说,虚惊一场好过案件真的发生,随后,民警对“熊孩子”及父母进行了批评教育,告诫他们不希望因为“熊孩子”谎报警情而无端浪费警力资源……我在听老师讲这个事情的时候,一直有个声音在脑子里徘徊:还有什么事情是“熊孩子”不敢干、干不出来的?而“禁区”教育,如果要靠民警一遍遍给“熊孩子”普及,真的是不现实的。
记得当我第一次发现儿子乘电梯,会顺手按其他好几个楼层的时候,非常严厉地批评了他,他和我瞪着眼犟嘴道:“为什么不行!”我耐着性子和他说:“这样电梯会在很多不必要的楼层停留,那些着急去上班上学的人,就有可能迟到,万一楼上有需要急救的病人,你这样每个楼层都停留,会耽搁很多宝贵的时间,甚至会危及别人的生命。”
他一下子就愣住了,低着头不说话。
“再比如,如果妈妈和其他警察叔叔正等着坐电梯下楼去追坏人,但由于你乱按电梯,导致妈妈和叔叔们不得不走应急通道的楼梯,最后也没能追上坏人,让他逃之夭夭,可能就会让他有机会再去别的地方违法犯罪。”
他喏喏的说:“妈妈,没想到我这样做,会给别人带来危险,我以后再也不乱按电梯了。”
对于14岁之前的“熊孩子”,我认为至少要告诉他们,给别人带去伤害的事不能做、规则、纪律禁止的事不能做、自己承担不了后果的事不能做……包括对我们的“大孩子”们来说同样适用,我想,大概因为从小,就没有人跟他们强调过——有些事情是一定不可以做的。
有句狠话叫:“小时候不管教,难道等到大了,让警察来管教么?”我想说,根据以往经验,当“熊孩子”们长大了,警察也真的管不了了。法律可以纠正、挽救,而青春和人生呢?
六一儿童节到了,衷心祝愿“熊孩子”们:学会遵守这些“快乐”的规则,懂得珍惜这个世界的安全与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