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看了一部电影《惊天破》,片头有男主角一句独白,“当你凝望着深渊时,深渊也正凝视着你”,当时就觉得这话说的非常有意思。后来一查,是尼采说的。
不管这句话是不是真出自尼采,但放在电影的片头倒是非常的合适。我的业余爱好中有一项就是关注真实的案例报导,无论国内国外、暴力还是非暴力犯罪,碰到都会留心一下。这些东西看多了,再回头想想这句话,忽然觉得真的是非常有感触,所以就有了这篇日志。
看犯罪资料,关注的重点无非两块:作案经过、侦破过程。有些案件的作案经过,确实非常的引人注目,或者手段特别高明,什么蛛丝马迹都没留下,让警方无从查起 。还有一些案子,是侦破过程中的警匪双方斗法特别有意思,心细如发的勘验取证、惊心动魄的追捕、唇枪舌剑的庭审辩论,在我看起来都非常的有吸引力。而这些案子看过之后,难免会有代入式的思考:如果我是警察,我会从哪儿去找线索?反过来,这个倒霉罪犯的行为,又有哪些细节是留下了破绽的,如果避免了,会不会就能逍遥法外呢?如果不用这种犯罪方法,有没有可替代的方案?简单的说,如果换成我来做这件案子,我会怎么做,才能躲开法律的制裁呢?
久而久之,在经过了如上一次一次的思索之后,看到开头的那句话,忽然就有种后背发凉的感觉了,怎么有时候我的思维方式和罪犯的如此接近啊。也许,这就是“深渊也在看着你”的效果,渐渐的让你熟悉它的运行模式,然后是习惯,甚至觉得它的模式也带有一点合理性,没准真的某天就让你和它合为一体了。
既然知道深渊的厉害,当然也就有了预防的手段,其实也就一句:记住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真实案例和侦探小说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案例中一定会有真正的受害者,有受害者遭受的苦难与不幸,有他们被侵犯、被践踏的合法权利。任何犯罪,都是不正当、不正确的,是对人类尊严和社会秩序的挑衅,无论它的手段多么高明、情节多么引人入胜,都应该被否定、被鄙视,真正值得同情的是犯罪的受害者,值得敬佩的是智勇双全、忠于职守的执法者。这是个非黑即白的问题,也是个不容动摇的警戒线,只要不跨过栏杆,就不会掉进深渊了。
(泰山区分局 苏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