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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范  

瞪大眼睛 谨防互联网金融诈骗

发布时间:2017-06-29

2017年5月29日9时30分,某地群众报警称:在网上金融互助平台,被骗1万余元。经了解,受害人于2015年经朋友介绍了解了一个名叫“亿盛国际”的网上非法金融互助平台,并加入“亿盛国际领导人必赚7群”的微信群,后于5月12日在该群推荐的网址用自己和对象的身份注册了两个账号,自 5月22日开始用注册的两个账号每天给该平台推荐的陌生人用支付宝转账2000元,5月23日就开始获得收益,短短一周的时间共计转账31200元,期间受害人通过该平台两个账号共收益20000元,该平台5月28日下午18时突然关闭,报警人这才发现被骗了,损失11200元。

【知识普及】

互联网金融的基础知识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相结合的新兴的金融业态,具有比传统金融业务透明度更强、参与度更高、协作性更好、中间成本更低、操作更便捷等特征,模式主要有众筹模式的网络投资平台、P2P模式的网络借贷平台、第三方支付平台、手机理财类APP等。

鉴于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2015年7月国家相关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互联网金融发展不能触碰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法律红线。

【案例精选】

全国有影响案件

1、金玉恒通公司诈骗案。2012年8月号称总公司在英国、分公司在香港的保本分红型理财公司现身网络,宣称投资项目设计银行、房地产、烟草、IT、酒店等项目,公司前景良好,许以高达45%收益率,短短一年时间,获得资金达100亿以上,个人投资者被骗数额最大的达到8400万元,2013年9月官方网站关闭。

2、E租宝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从2014年7月E租宝上线至2015年12月被查封,公司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虚构融资租赁项目,持续采用借新还旧、自我担保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吸收资金500亿元,涉及投资人90多万名。

【揭穿骗局】

庞氏骗局及其特征

庞氏骗局是对金融领域投资诈骗的称呼,简言之就是利用新投资人的钱向老投资人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

庞氏骗局作为二十世纪最典型的骗局之一,后来许多骗术都是从其衍生而来,比如传销骗局、连环信、克洛斯骗局等。

各种庞氏骗局具有以下共性特征:

一是低风险、高回报的反投资规律;

二是拆东墙、补西墙的资金腾挪回补特征;

三是投资诀窍的不可知和不可复制性;

四是投资的反周期特征;

五是投资者机构的金字塔特征。

较之一般的金融诈骗,互联网金融诈骗受害者更多,社会影响面更广,危及投资信心和金融稳定,骗术的欺骗性和隐蔽性造车的监管更困难。

【警方分析】上当受骗的原因

这种在十九世纪出现在国外的一种骗局确仍能在当今社会一次又一次风行,不得不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为什么这么多人轻而易举的就容易掉进互联网金融的陷阱呢?

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利用金融类钓鱼网站进行宣传。由于仿冒程度高,用户如果不仔细辨认很难发现;也有的在金融机构销售理财、基金产品等交易数额较大的平台上植入木马,通过盗取第三方账号与买家进行交易,骗取买家资金。

二是披上各种合法外衣进行迷惑。如今的互联网金融诈骗手段层出不穷,走向高端,穿着合法担保公司的外衣,以创业投资的名义,举办理财讲座,并号称有高额回报,然后通过各种途径大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三是以收益高、收益快为诱饵。面对手中有闲钱又急于投资的投资者,打出年化收益率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甚至银行理财产品利率且超低风险的旗号即可吸引一大批投资者购买。

【警方提示】互联网金融诈骗案的防范

1、投资者保持清醒头脑,保护个人隐私安全。对于陌生网站要进行杀毒、认证,在被要求提供身份证、手机号、信用卡等信息时要更加谨慎;对于高收益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加强对金融等专业知识的学习,全面了解国内市场情况;在购买网络理财产品时,要寻找正规渠道。投资者要理性对待高额回报承诺的网络理财宣传,一旦受骗要通过页面拍照、电脑截图等保全相关证据,只有投资者增强了自我防范意识,才能有效挤压犯罪空间,真正杜绝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

2、加大典型性案件的警示教育力度。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应当通过网站、平面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如网络非法集资、钓鱼网站诈骗、伪P2P、网络理财等常见的违法犯罪手段,教育群众尤其是网络投资者如何识别互联网金融诈骗行为,以及认定合规互联网金融的方式方法,如审查网站的注册备案情况是否属实可信、互联网理财平台是否在工商局注册、投资项目是否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发型等。

3、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制度。对互联网金融机构进行严格规范的工商注册登记,督促互联网金融从业者遵循金融法律法规,严格自律,严守金融红线。电信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要形成合力,加大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和虚假信息、诈骗信息,依法取缔诈骗网站,对于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增强打击合力,加大打击力度。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公安、银行、电信运行商等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公检法等部门间会商机制,针对实践中有争议的共性问题进行类案研讨,个案研究,统一协调公检法三家办理金融犯罪案件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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