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登陆www.38365-365.com!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安全防范  

景点观光勿留火种

发布时间:2017-04-30

“五一”小长假不少市民都会选择外出旅游,游玩中人们的精神处于放松状态,殊不知安全隐患却没有一同放假,如若在出行中松懈消防安全这根弦,一不留神就会让隐患钻空“成魔”。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一起学习一下观光游玩时必备的消防安全常识。

1、森林景区以大量树木为标志,但同时也是大量可燃物的聚集区,“五一”期间天干物燥,游客到森林景区亲近大自然时,要严格遵守景区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尽量避免将火柴、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带入山林,不可在森林里吸烟,点火。景区一般会为游客安排专门的野炊场所,游客可到景区指定区域内进行野炊,离开时应该灭尽余火,清理杂物,不留“火种”;

2、风景秀丽的名山大川往往道路崎岖,悬崖峭壁行走艰难,游客在山间行走务必遵守通道指示,切勿开辟道路只身“探险”,切勿模仿电视剧电影中情景或为了抓拍好景致将安全置之度外。要与同伴保持联系,一旦迷失方向,要及时到自己认识的地方,或原地不动等待帮助或呼喊求救;

3、旅游景区属于人员流动性比较密集的区域,游客进入景区时,务必留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逃生楼梯的具体位置,确保危急时候能尽快撤离现场。如在景区发现火情,务必立即通知景区工作人员或报警。如遇较小的火灾,游客可以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基础上及时利用身边的消防器材将其扑灭,切勿置火灾而不顾而晾成大火。如遇较大火灾时不要惊慌失措,更不可乱叫乱窜引起恐慌,应当保持镇静及时报警,听从景区工作人员的指挥,按照正确的逃生方向有序撤离。切勿互相拥挤、乱跑乱窜,堵塞疏散通道。

 

【字体: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 2015 泰安公安民生警务平台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主办:泰安市公安局 鲁ICP备09000850
鲁公网安备 37090202000777号网站管理员入口】网站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