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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公告  

泰安市公安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工作情况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2017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责任单位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www.38365-365.com”(http://www.szwjbb.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公安局联系(地址:泰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邮编:271000;电话:05388275043;传真:05388275032;电子邮箱:tagaxxgk@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

2017年,泰安市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坚持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重点工作,规范信息发布,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取得良好成效。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泰安市公安局历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提升政府公信力、提高群众满意度的重要抓手,强力部署推进。根据市政府有关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抽调指挥中心、公共关系处、法制等部门人员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协调、监督,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制定出台《泰安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泰公通字〔2013259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等规范进行了及时、认真梳理完善,进一步理顺了工作机制,明确了责任分工和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以及保密审查、考核监督等事项。614日,举行了政务公开工作视频培训会,对各直属分局、局直各单位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专兼职人员进行了培训。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下发了通知(泰公通〔2015140号),建立了公安机关政策解读机制,要求对相关政策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均要详细解读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目的和意义。2017年本机关未制定出台涉及重大民生决策事项的规范性文件。通过www.38365-365.com、公安微博、微信等载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与群众互动交流。2017年,通过www.38365-365.com受理、答复群众诉求2.5万余件,网上办理业务4万余件。“@泰安公安”官方微博和“泰安警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各类警方资讯、安全防范措施等4000余条。

四、《2017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中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本机关无《泰安市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牵头任务。加强相关重点工作责任落实,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www.38365-365.com“警方提示”栏目发布转发“反保险欺诈、反非法证券期货”相关信息,提高群众防范意识。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17年,泰安市公安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55条,其中,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68条;通过其他渠道公开政府信息1787条,其中www.38365-365.com公开395条,“@泰安公安”官方微博公开352条,泰安民生警务微信公众平台公开1040条;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13次。

(二)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制建设情况。全面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171114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泰公传发〔20171146 号),就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了再强调再部署。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负责更新和管理栏目内容,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进行及时、准确、全面发布。指挥中心加大协调和督导检查力度,从方案制定到任务落实进行全程跟踪,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在行政权利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等重点领域,均做到了及时公开。公布行政审批项目38项,均为行政许可项目;在政府网站及时公开危险品运输超载、消防等行政处罚案件信息;41日公开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922日公开了2016年部门决算。

(三)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以窗口服务单位等基础设施为依托,以信息化为手段,以多种媒体为平台,全面加强平台、载体建设。一是完善了查阅点信息公开功能,在行政审批、窗口服务单位等窗口单位设立查阅服务点,在业务大厅内设立公开栏和LED屏幕,对规费征收和行政审批、许可证发放、登记依据、办事程序、时限、条件及管理服务对象依法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等方面内容进行公开,方便群众咨询查询。二是建立健全了信息咨询平台,依托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等窗口单位,建立信息咨询平台,专人负责,对群众提出的政策性问题及时进行回复,并将相关内容加以公开。三是强化www.38365-365.com和微博、微信平台建设。www.38365-365.com互联网站设有办事大厅、在线咨询、网上举报、局长信箱、民意直通等互动交流栏目,定期受理、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和困难。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情况。2017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受理量同比2016年(2件)大幅增加,其中,当面申请1件、网络申请(政府门户网站提交的申请)5件、信函申请6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情况。继续按照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答复流程,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公开工作,办结率、回复率均为100%。其中,同意公开答复11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信息1件,告知作出更正补充1件。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本机关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泰安市公安局没有所属事业单位。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泰安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执行《泰安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严格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认真落实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拟稿部门根据公文内容同步确定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要说明理由,形成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紧密衔接、规范严谨的管理机制。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会同保密部门对全市公安机关各部门和单位的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系统进行年度专项检查,及时通报情况,有效提升了各级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重视程度。

十、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情况

2017年工作来看,泰安市公安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为重视,措施有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公开的信息数量偏少;机制程序还不够理顺,监督检查力度不够,有的单位还没真正重视;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影响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等等。

下一步,泰安市公安局将进一步查找工作中的不足,严格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一是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督导检查,提升各单位主动公开的意识,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步建立健全监督、考核、评价等相关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二是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妥善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要求,加强相关部门间的协调会商,综合分析,认真答复,保证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和办理时限。三是加大培训力度,做好政府网站管理人员和信息发布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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