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部分户政业务的公告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户政业务,根据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安排,需对市级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时间定于2017年3月1日8时至3月8日8时。期间,全市将暂停部分业务,通过市级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的迁入、迁出、出生、死亡等市内户政业务,居民身份证受理、跨所、跨市异地居民身份证受理业务无法正常开展;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丢失招领业务,以及其他不需通过市级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办理的流动人口、居住证等业务可正常开展;如遇特事、急事,可到派出所登记,待恢复业务办理后,优先办理。
泰安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