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局长会议,泰安市公安局被表彰为2017年度“全省优秀市级公安局”,这是市公安局继2017年被中央文明委表彰为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后获得的又一项重要的综合性荣誉。
2017年,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树牢警察意识、问题意识、应急意识,突出重点、主线主抓,全警全员投身十九大安保、基层基础建设和泰安“公安铁军”建设“三大攻坚战”,努力打造泰安公安工作升级版,多项工作取得了新突破,为建设富裕文明幸福新泰安作出了积极贡献。圆满完成十九大安保任务。坚持最高站位、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扎实落实各项安保措施,实现了“三个不发生”“五个不发生”的目标,市公安局被省委、省政府通报表扬,被省厅评为“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主题活动优秀单位。强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深入实施“1+2+N”“一村一警务助理”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强力推进警力下沉,加快基层所队建设,持续推动基层减负。深入开展执法突出问题“清障”行动,执法执勤工作更加规范,基层基础工作实现新突破。强力推进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创新实施“作战单元—合成作战”新战法,深入开展“三打击一整治”、打黑除恶打霸治痞、三年禁毒人民战争等系列专项行动,命案现案破案率100%,抢劫、抢夺、盗窃和电信网络诈骗发案同比分别下降23.8%、56.8%、32.3%和41.6%。持续加强公共安全监管,全市未发生较大交通事故,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全力优化提升服务水平。扎实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违法建设治理、重点工程建设、泰山奇石整治等全市重点项目的执法保障工作,实施泰山景区精细化安保,持续整治泰山景区旅游治安秩序,提升了泰山旅游安全感和满意度。深化放管服改革,户政、车驾管、消防、出入境管理等一批改革新举措有效实施,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队伍中涌现出“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韩建军、“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许晓峰、杨延超等一大批先进典型。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得到各级领导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广大群众一致好评。